大学学院书记和院长

大学学院书记和院长

在大学中,学院的书记和院长是学院的领导层,他们分别负责学院的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以下是他们的主要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书记)

负责召集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

起草党委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负责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教育管理和工会工作。

学院院长(院长)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负责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博士后管理、财务和统战工作。

分管学院的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进行工作,通常分管学生工作、工会工作等。

副院长(副院长)

协助院长进行工作,可能分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外事工作、实验室和资料室管理以及财务等。

其他职责

纪委书记通常负责学院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