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博士后待遇

中国社科院博士后待遇

中国社科院博士后待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日常经费

国资计划(B、C档)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为24-36万元/两年。

其他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由院属单位自行确定,不低于24万元/两年。

科研经费

设立“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为入选国资计划的博士后提供1:1配套科研经费,即24-36万元/两年。

考核资助

出站前可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考核资助,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给予4-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住房保障

提供独立博士后公寓给符合条件的博士后。

课题项目支持

支持在站博士后申报各类基金项目,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并提供专业指导。

成果出版支持

鼓励博士后向《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投稿,入选成果由全国博管会与社科院全额资助出版,并颁发“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证书”。

职称评定支持

博士后进站后按程序认定中级职称,期满出站前可按规定申请参评副高职称。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资料整理而来,具体待遇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中国社科院或相关院属单位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