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骨干专项在职博士的招生政策有哪些针对性?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思政骨干在职博士的招生政策逐渐受到广泛关注。为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思政骨干队伍,满足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高校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招生政策。本文将从招生对象、选拔方式、培养目标等方面对思政骨干专项在职博士的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在职人员。

  2. 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具备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4. 工作表现优秀,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思政骨干工作。

二、选拔方式

  1.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 考核材料:包括考生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

三、培养目标

  1. 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较高政治觉悟、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思政骨干。

  2. 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3.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交流能力的思政骨干,为我国教育事业走向世界贡献力量。

四、培养模式

  1. 学历教育: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论文撰写等环节,取得博士学位。

  2. 培训课程: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进行专题讲座,提升思政骨干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 实践锻炼:组织学员参加教育教学实践、社会调研等活动,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4. 学术交流:鼓励学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提升学术水平。

五、优惠政策

  1. 财政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思政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一定的学费减免、生活补贴等。

  2. 招生名额:适当增加思政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3. 学位授予:对完成学业、取得博士学位的思政骨干在职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博士学位。

总之,思政骨干专项在职博士的招生政策具有明显的针对性,旨在选拔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思政骨干队伍,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各高校应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为我国教育事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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