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所从事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情况。

3. 职称与学历、学位条件通常要求如下:

教授或相当职称者。

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且为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1985年(含)以后大学本科毕业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

4. 承担有厅局级(含)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且经费充足。

5. 有较稳定的科研方向,近5年内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

6. 拥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可以是教授、副教授、讲师等。

硕士生导师应是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学术水平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