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仪换证流程
测绘仪换证流程如下:
分批受理
按照原测绘资质证书批准时间和等级,将测绘资质单位分为4个批次。
各单位原则上应按照批次目录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申请最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逾期未申请或申请后因测绘资质单位原因造成未按时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审换证的权利,原测绘资质证书到期自动失效。
集中审查
分批次集中组织审查。
公告发证
分批次公告审查结果。
审查通过的,直接换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查部分通过的或未通过的,印发复审换证结果通知单,并可另择批次重新申请一次,随其他批次一并办理。
审查结果由测绘资质单位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自取,同时收回原测绘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
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测绘资质申请表。
单位基本情况及所申请资质等级类别。
单位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