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究生专家评审
国家重点研究生专家评审
国家重点研究生专家评审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综合评审
评审标准:专家根据“三个一流”原则,从六个方面进行评审。
评分:专家将分数(0-10分)直接填入六个评分项中,系统根据权重自动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
选派结论:根据打分及综合评审情况确定选派结论为“派”或“不派”。
分数要求:如同意选派,则分数原则上应不低于70分。
熟悉程度:专家需填写对评审领域的熟悉程度。
评审意见 (选填):主要理由
:明确表述“派”或“不派”的主要理由,可从申请者的综合素质、拟留学院校专业导师情况、出国学习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阐述。
排序和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在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时,以“结论”后“总分”的原则对申请人的评审成绩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其他注意事项
诚信要求:
评审专家需要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