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综合评分标准
研究生教育综合评分标准
研究生教育综合评分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德育分:
考察研究生在思想政治、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智育分:
评价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体育分:
反映研究生在体育方面的表现,如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成绩。
美育分:
衡量研究生在文艺、美术、摄影等方面的才能和成就。
劳育分:
体现研究生在实习、社会实践等劳动活动中的表现。
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德育分 × 20% + 智育分 × 60% + 体育分 × 6% + 美育分 × 6% + 劳育分 × 8%。
单项分数封顶:每项评分有上限,超出部分不计入总分。
附加分:对于有突出科研业绩或荣誉、贡献的研究生,可另外申请附加分。
时效性要求:所有评分内容必须在测评年度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