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博士逗留时间

澳门博士逗留时间

根据提供的信息,澳门博士生的逗留时间规定如下:

逗留时间:

根据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公告,内地学生在国外港澳地区攻读硕士和博士学历学位的,逗留时间应不短于整个学制的60%。

澳门逗留期限:

澳门留学逗留期限一般为3个月,签证申请者需要在抵达澳门后向入境处提出申请,签证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

具体学期要求:

根据澳门科技大学的《关于内地生在澳逗留时间指引通告》,第一二学期共不少于119天,第三四学期(硕)/第五六学期(博)共不少于90天,寒暑假及周六周日除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并没有提及119天,而是提到留学服务中心说不再区分节假日和周末,应该计入逗留时间。

最新签注规定:

最新规定中提到,31天内首次持内地护照入境澳门可以停留7天,第二次入境澳门可以再待两天,一个月内总共可以获得两次逗留。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相关教育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