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小学入学条件

新建县小学入学条件

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新建县小学入学条件的概述:

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户籍要求

适龄儿童须具有相应户籍,并按照学区划分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学区范围接收具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新生。

随迁子女条件

随迁子女是指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的非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其入学须符合特定条件。

经商者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城区社保缴纳凭证、区房管局备案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务工者需提供合法用工合同、城区社保缴纳凭证、居住证、区房管局备案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材料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须均满半年。

特殊情况

拆迁户子女入学,未回迁的须到区住房保障中心(拆迁办)审验资格并登记。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由区教体局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