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在职博士生简章的毕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简章的毕业时间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职研究生教育逐渐成为职场人士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清华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高等学府,其在职博士生教育备受关注。那么,清华在职博士生简章的毕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学制一般为3-5年。具体学习年限根据专业、研究方向和导师要求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在职博士生每年至少需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个月,且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8个月。

二、毕业时间规定

  1. 学位授予条件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毕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毕业时间

(1)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可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毕业。

(2)毕业时间一般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春季毕业时间为每年的3月,秋季毕业时间为每年的9月。

(3)申请毕业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具体答辩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经答辩委员会批准通过的研究生,可在毕业时间规定范围内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拖延毕业

(1)因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等)导致学习年限超过规定年限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出延期毕业申请。

(2)学院审核同意后,研究生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


  1. 提前毕业

(1)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提前完成学业,可申请提前毕业。

(2)学院审核同意后,研究生可在毕业时间规定范围内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总结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简章的毕业时间规定较为灵活,旨在为在职研究生提供更加便捷的学习途径。然而,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仍需严格遵守培养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在清华大学在职博士生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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