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优惠政策

留学人员优惠政策

当前针对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政策

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

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双向选择招聘留学回国人才。

留学回国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招聘(录)条件。

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办企业,鼓励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

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学历学位认证

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学历学位认证,确保其与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对应关系。

探索推进留学人才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信息共享。

评价与便利服务

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评价渠道。

强化留学人才联系和出入境便利服务。

社会保险与待遇

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建立留学人才“一条龙”联系服务机制。

落户与住房补贴

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落户条件,一般需要满足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对于留学生身份的认定以及用人单位有落户指标。

提供住房、购房和生活补贴,例如青岛市和烟台市为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不同额度的补贴。

创业支持

提供创业补贴,例如山东省的《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支持留学人员在特定区域如中关村科技园区、厦门经济特区等地创业和工作。

其他优惠

免税购车,留学生在毕业2年内回国定居工作,可以享受购买免税车的资格。

学术研究优惠政策,如职称提升、优先入职高校等。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鼓励留学回国人才参与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