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长沙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根据经济繁华程度、交通便利条件、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土地价值的高低等因素划分为6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最高税额 :20元/年平方米最低税额:
4元/年平方米
税额标准:
提高到原来的3倍
因此,长沙市的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如下:
长沙城区
一级地段:30元/平方米(划定区域包括湘江以东地区,西起湘江,东至车站北路、车站南路,南起南湖路、芙蓉中路三段、黄土岭路、砂子塘路、曙光中路、桂花路,北达湘雅路、东风路、营盘东路所闭合区域内)
三级地段:20元/平方米(划定区域包括湘江以东地区,西起湘江,东至万家丽路、东二环、浏阳河,南起南二环、劳动东路,北达浏阳河所闭合区域内除一级地段外;湘江以西地区,西起金星中路、咸嘉湖路、滨湖路、枫林一路、麓山路、麓山南路,东至湘江,南起阜埠河路,北至含光路所闭合区域内)
望城区、 长沙县、 宁乡县、 浏阳市:
税额标准分为3-30元/平方米不等
建议:
具体税额标准可能会因区域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方式和时间应严格按照当地税务局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