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论文继续教育学分

湖南论文继续教育学分

关于湖南论文继续教育的学分,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发表论著和综述可以获得学分,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作者:每篇论文授予2学分。

第二作者:每篇论文授予1学分。

被SCI期刊收录的论文:每篇授予2学分。

公开对外发行的刊物(有ISSN或CN号):每篇授予2学分。

内部刊物:每篇授予1学分。

已批准或获奖的科研项目:

国家级课题(成果):每项授予2学分。

省、部级课题(成果):每项授予1.5学分。

市、厅级课题(成果):每项授予1学分。

单位课题(成果):每项授予0.5学分。

2. 其他形式的学术活动也可以获得学分,例如:

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篇授予1学分,最高10学分。

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如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主讲人每次授予2学分,参加者每次授予1学分,全年不超过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