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2021年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体要求根据各招生单位实际情况而定。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招生计划及名额
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名额分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各招生单位实际情况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至4月,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报名方式:一般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负责,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方面是否符合招生条件。
四、考试及录取
- 考试方式: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笔试科目和内容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2)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等。面试形式包括个人陈述、答辩、分组讨论等。
-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录取。
(2)根据报名者的考试成绩、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优先录取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人员,兼顾其他方面条件。
(4)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5)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有特殊贡献或突出业绩的报名者给予加分或优先录取。
五、培养方式及管理
培养方式:在职博士研究生采用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具体培养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确定。
管理制度:在职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培养计划进行管理,主要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位论文撰写等环节。
学位授予:在职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招生单位授予博士学位。
总之,2021年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原则以选拔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评审、答辩等环节,选拔出优秀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同时,各招生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专业需求,制定了相应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以确保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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