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有许可证无小作坊
小餐饮如果只有许可证而无小作坊,那么它 需要办理小餐饮许可证。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或在有形的市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且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如小餐馆、小吃店及小作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因此,小餐饮作为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需要依法取得小餐饮许可证,以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
建议小餐饮经营者在准备相关证件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确保按照法规要求正确申请和取得小餐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