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油烟计算依据是
餐饮油烟的计算依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基准灶头的功率和投影面积
每个基准灶头的发热功率为1.67×10^8 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
排放浓度的计算公式
监测餐饮门店油烟排放浓度时,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具体公式为:C基 = c测 × Q测 ÷ (n × q基),其中C基为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³),c测为实测排放浓度(mg/m³),Q测为实测排风量(m³/h),n为折算的工作灶头个数,q基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对于大、中、小型均为2000m³/h。
油烟年排放总量的核算
核算公式为:W = y × h × k,其中W为油烟年排放总量(公斤/年),y为全年营业天数(天),h为每天营业小时数(小时),k为排放系数(克/小时)。
油烟排放速率的计算
油烟排放速率的计算公式为:G = GCc × QSND ÷ 1000,其中G为油烟排放速率(g/h),GCc为实测油烟排放浓度(mg/m³),QSND为采样时风机排放标干气体流量(m³/h)。
油烟去除效率的计算
油烟去除效率的计算公式为:P = (c前 × Q前 - c后 × Q后) ÷ (c前 × Q前) × 100%,其中P为油烟去除效率(%),c前为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³),Q前为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³/h),c后为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³),Q后为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³/h)。
这些依据和方法可以帮助监测和管理餐饮油烟的排放,确保符合环保标准。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的营业情况和相关监测设备,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和公式进行油烟排放浓度的监测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