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落青岛集体户口
在青岛落集体户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人才引进落户
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的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者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
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人才集体户接收函。
毕业生落户
条件: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社保。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社保缴纳证明。
政策落户
条件:
在青岛有合法固定住所。
在青岛有工作单位且单位同意设立集体户。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单位介绍信。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协管员填写的《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投靠落户
条件:
通过投靠亲属或配偶在青岛落户。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亲属关系凭证。
结婚证或离婚证。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落户)
条件:
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签字捺印同意迁入落户的声明。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相关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