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测绘图的内容
耕地测绘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地形测绘
测绘范围为项目区内及周边的各种地形、地物及现状地类要素。
测绘比例尺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变化,平原地区为1:5000,丘陵山区为1:2000。
基本等高距为平原地区和丘陵山区统一为2米。
高程注记点密度要求每个10cm×10cm的方格网内,平原地区不少于6个高程注记点,丘陵山区不少于12个高程注记点,并标注地形变换点的高程。
地物测绘
测绘内容包括项目区内及周边的各种地形、地物及现状地类要素。
测绘范围测至项目区界址线外50—200米,并标示出与项目区有关的河流、湖泊、水库、水工建筑物、道路、村庄及建(构)筑物等的相对位置。
村庄只施测村庄的外围线,内部标注村庄名称。
河道应测注塘底、河道底的高程,河道每隔30米测注一个高程点,并注明水闸的孔数及水闸的宽和高,用孔数×宽×高表示,单位为米,保留两位小数。同时,标示涵洞的规格,包括圆涵的内外孔径和方涵的宽和高。
其他要素如坑塘、墓葬地、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裸地、双线田坎、双线道路等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比例测绘,不得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