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如何巡查
测绘资质巡查方法如下:
通知与准备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至少于巡查前7个工作日,向被巡查单位发出巡查通知,告知巡查内容和准备事项。
听取介绍与了解
听取被巡查单位的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测绘单位的有关情况。
实地检查与材料核查
实地检查测绘单位的办公地点、设备、仪器等。
线上核查测绘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社保证明、测绘仪器的购买发票及检定证书、近三年内履行的测绘项目合同及测绘成果验收(检验)报告、财务报表等。
检查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检查被巡查单位是否未依法履行有关法定义务,以及其他应该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
整改与复查
整改期满后,被巡查单位应出具整改报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人员与程序要求
组成巡查组,持行政执法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
巡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巡查中需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巡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根据检查情况,一般应当场向被巡查单位书面反馈巡查意见;情况复杂或者当场难以出具结论的,应在实地巡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查单位书面反馈巡查意见。
计划与安排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每年第一季度制定本年度国家级测绘资质巡查计划,确定具体巡查时间、内容和要求。
通过以上步骤和程序,可以有效地对测绘单位的资质条件、市场活动及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测绘行业的规范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