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需不需要开发票

餐饮业确实需要发票。以下是相关法规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

餐饮发票是餐饮业专用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综上所述,餐饮服务在收到款项后,必须按照客户要求开具发票,并且需要妥善保存发票以备税务机关查验和管理。消费者也有权依法向饭店要求开具发票,以便在需要时作为报销、投诉或索赔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