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自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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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自我承诺书
本人/本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合法经营: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并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证照,确保合法经营。
健康检查与培训:
保证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餐饮服务的要求。
食品采购与索证:
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二年。
食品储存与卫生:
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餐具消毒:
严格按照规范清洗消毒餐饮具,保证使用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安全卫生,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诚信经营:
遵守商业道德,明码标价,如实告知每道菜的主料和配料,不经营涉药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不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社会责任:
积极配合政府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持续改进:
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健康的餐饮服务。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