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筹备期人员工资
在餐饮业筹备期,人员工资的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
工资计算方式
工资应按照出勤天数、考核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
支付规定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
工资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比例
人员工资应控制在营业额的15%-25%之间,超过25%会造成亏损。
具体分配比例为:
前厅人员工资:8%-10%。
后厨人员工资:10%-12%。
会计处理
筹备期间的工资可以计入“开办费”中的“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