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测绘做假破除
针对勘查测绘做假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破除措施和相关法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229条规定的有关犯罪主体的批复》:明确指出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勘察、勘查、测绘职责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9条第1款和第231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取消其房产测绘资格。
具体案例
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测量行为弄虚作假:该院恶意伪造测量数据、测量行为弄虚作假,导致严重超差,扰乱了合肥市地下管线覆土前竣工测量秩序,给城市生命线的运维保障带来隐患。合肥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了通报处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建议
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勘查测绘单位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严格执法: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资格等,以起到震慑作用。
提高透明度:公开透明地进行测绘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减少虚假报告的出现。
培训教育:加强对测绘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减少人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