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测绘面积计算办法

房子测绘面积的计算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建筑面积

计算范围包括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具体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必须具备上盖和结构牢固,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

是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

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房屋层数

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房屋所在层次

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房屋结构占用的面积

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的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其他特殊情况

比如地下室、半地下室、坡地建筑物、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阳台等,都有相应的计算方法。

计算精度

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m。

这些规范确保了房产测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等提供了可靠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测绘,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