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教育厅抽查标准
毕业论文教育厅抽查标准
教育部针对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查标准如下:
抽检频率:
每年进行一次。
抽检对象:
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抽检比例:
原则上应不低于2%。
抽检重点:
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不同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后者更侧重于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
处理措施:
对于查实存在抄袭、伪造、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以上信息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整理得出,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