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出国留学的标准

公费出国留学的标准

公费出国留学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术和业务要求

申请人通常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骨干企业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骨干。

申请人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良好的学术成绩和一定的学术积累与研究经历。

语言能力

留学人员需通过由国家教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EPT),或达到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或曾在同一语言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政治和业务素质

申请人应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健康状况

申请人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必须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1年)。

生活待遇

留学人员享受国家公费的年限根据进修人员、研究生和大学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国外生活包干项目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零用费、教材书籍补助费等。

国际旅费

留学人员的出国机票(或车、船票)和旅途零星外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供。

学习期满回国的机票(或车、船票)由使领馆提供。

其他费用

经使领馆批准组织的留学人员集体活动可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留学人员按规定回国休假期间,国外生活包干费停发。

奖学金和资助费

留学人员获得的奖学金或资助费一般由本人支配,用作学习和生活等全部费用。

国家选派的大学生、研究生的业余劳动所得,如假期开展勤工俭学的收入、稿费等,也一律由本人支配。

回国就业

国家鼓励公费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并可能要求签署回国就业合同。

以上规定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可咨询教育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