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做法规范

景观设计做法规范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植物配置、道路设计、建筑物与构筑物设计等。以下是一些关键规范:

植物配置

大乔木:基调树种高度约14米,冠幅约14米。

景观树、点景树:高度大于15米,冠幅6-8米。

小乔木:高度5-10米,冠幅3-5米。

花灌木:高度1-5米,冠幅1-2米。

绿篱:宽度0.5-1米,无固定高度。

道路设计

公园内道路:尺度基于机动车尺寸,主路、次路纵坡小于8%,横坡小于3%,支路和小路纵坡小于18%。

园路宽度: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米,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米。

轮椅通道:宽度应≥1.50米,交错宽度应≥1.80米。

台阶踏步:最常用高度0.15米,长度0.30米,至少两级台阶,防止摔伤。

建筑物与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