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简章参考资料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简章参考资料
一、招生对象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将优先考虑。
二、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包括:
- 法学理论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刑法学
- 民商法学
- 经济法学
- 国际法学
- 知识产权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法学教育
- 法律史
三、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为每年300人,具体招生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条件
-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 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相当水平;
-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程序
- 报名时间: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
- 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
- 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 考试时间:每年12月;
- 考试内容:笔试、面试;
- 录取通知:考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学习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采用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学习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 周末班: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每次2-3天;
- 集中班:每学期集中授课2-3次,每次2-3天。
七、学习年限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八、学费及奖学金
- 学费:每学年2万元,共计4万元;
- 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九、就业前景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广阔,可在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研究机构等领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十、招生简章参考资料
-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北京大学法学院官方网站》;
-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相关教材》。
以上为北京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简章参考资料,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可咨询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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