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制图要求

测绘画图要求如下:

对已知点的要求

图幅内的GPS点、三角点、小三角点、解析图根点的数量及分布应满足碎部测图的需要,其间距应略小于相应比例尺最大视距的2倍。

若个别地方不能满足要求,可按规范允许的增补测站点的方法予以增补。

对碎部点的要求

碎部点的多少应视实地情况及其比例尺的大小而定。

为保证图上地形与实地地形的相似性,对地形点的最大间距和其点位精度等也做出相应的规定,具体需参照相应的现行规范。

对高程注记点的要求

地形图上高程注记点应分布均匀,地貌变化较大的丘陵地、山地及高山地应适当加密。

山顶、鞍部、山脊、山脚、谷底、谷口、沟底、沟口、凹地、台地、河川湖池岸旁、水涯线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均应测高程注记点。

城市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设在街道中心线、街道交叉中心、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管道检查井井口、桥面、广场、较大庭院内或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换处。

当基本等高距为0.5m时,高程注记点注至厘米;基本等高距大于0.5m时注至分米。

对综合取舍的要求

由于地面上地物种类繁多,不可能全部如实地描绘于图上,因此必须按相应规范要求,在保证用图需要的基础上,可以对某些元素、内容进行综合取舍。

一般说,1:500~1:2000的地形图,基本上属于依比例尺测图,即图上能显示的地物、地貌应尽量显示,综合取舍问题很少。

图面要求

图面应统一一个字体,一般常用宋体字。

明显的独立地物要用特定的地物符号表示,独立坟是坟高达到3m以上,且能表示方向的地物。

竹林、灌木林地一般不用独立灌木丛,独立竹林符号表示。

1:500、1:1000测图时,房屋要注明材质,1:500还需注明楼层。两种材质如“砖木”、“石木”、“砖石”等结构出现时,以房屋下部结构为准。

1:2000测图时,图内电线杆、电信杆可适当取舍,的电线杆还需连上电线,其余表示方向即可。

图面必须有控制点,小面积至少两个控制点,110kv以上可根据图面大小而定,大面积测图控制点至少两个级别以上。

图面表示字体的大小也有具体的规定,详细参照具体的规范要求。

“水池”、“鱼塘”、“塘”要根据实际情况定,不可统一的用“水”、“鱼”、“塘”表示。

村界权属线要表示清楚,权属线边线注明权属名称。

图面看上去要清晰合理,线与线要交代清楚,路的走向地名要标注,小地名需准确无误。

其他要求

测绘绘制草图时要注意四至(如水沟,周边房屋等,要尽可能的详细)。

画出指北针。

建造时间(要与现状房屋相符)。

建造结构。

围墙、楼梯和出入大门要画出(围墙如土地证上与现场一致,用双线,与土地证不一致,按现场的形状用单线在草图表示)。

测绘人员签字和被测绘人家地址要写明。

层高不足要标明。

地下室在草图上要有表示(高度足计面积)。

阁楼高度足的都计面积。

房屋有些不计面积的结构如露台装饰烟囱未落地的飘窗等在草图上都要有注明。

要注意在测量时,应前后都要观察,在房内测量,要仔细察看墙体,更要注意测量完房子后,在现场要对一下土地证与红线图,不符再次确认。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测绘画图的准确性、清晰性和规范性,以满足不同比例尺地形图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