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离职相关规定最新
餐饮业离职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离职申请与通知期
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经过直属上级、人力资源部、分店店长、人事助理、财务部等部门的签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如果员工不予续签,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交接与退还财物
员工在离职等待期内需认真配合公司办理各项交接手续,并填写交接清单,将持有的企业财物退还相关部门。如未退还或给企业造成损失,将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按照进价扣除。
工资结算
离职员工在办完离职手续后,持相关部门签字的《离职单》到财务部领取工资。部门经理级离职须有总经理或董事长的签字方可。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
离职面谈与补偿
公司对所有离职员工均实行分级谈话制,主管以下(不含主管)员工由店长、部门经理、人力资源主管谈话。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被无故辞职,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
离职后两年内,员工不得从事与餐饮行业相关的职业,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其他事项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必要时协助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移手续。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餐饮企业员工离职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员工在离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