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适房申请条件

广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和居住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

年收入和资产条件: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资产净值需要符合广州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房产拥有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现自有产权住房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政策享受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过广州市内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例如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

额外条件:

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以上条件需结合最新的政策信息进行确认,因为政策会有更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