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低保申请条件
广州低保户的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 。
收入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标准为人月均收入少于1282元。
财产条件
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24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总计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
名下无机动车辆(特定除外)。
名下无商事登记信息(特定情况可申请复核)。
其他说明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单独申请低保:
申请人户籍属于在广州市内可迁移的工作单位集体户口、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政府公共集体户口之一的,且本人无其他在本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人员以及重残人员。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
民政部以及省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已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建议:
申请人应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详细了解并确认所有财产条件,确保符合要求,特别是关于不动产和机动车辆的规定。
如果有任何特殊情况或符合额外申请条件,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