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精特新认定条件
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如下:
基本条件
在陕西省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含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或本市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省)内领先。
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在省内或国内领先企业的潜力。
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专项认定条件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含3年)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