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内合同骗人

达内合同存在欺骗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未按照口头承诺现场授课:

学员在缴纳费用后,发现达内并未按照事先的口头承诺提供现场授课服务,而是仅提供网络授课。

诱导学员贷款:

达内不是先就业后付款,而是诱导学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学员名义在第三方金融机构贷款,且该第三方金融机构在未获得学员当面授权和调查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将钱拨给达内。

虚假宣传:

达内所谓的“保就业包工作”实际只是就业推荐指导,与学员缴费前得到的承诺完全不一致,涉嫌欺骗消费者。此外,达内还被指控让学员简历作假、写假工作经历,以包装简历的名义进行欺诈。

合同主体欺瞒:

签订合同主体并非宁夏机构,而是天津达内,存在欺瞒行为。

逃避责任:

合同上未留任何联系方式,培训机构这种做法被视为逃避责任。

霸王条款和服务质量差:

有投诉者反映,达内的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并且存在虚假宣传和涉骗行为。

综上所述,达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欺骗行为,建议受害学员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整理和保存所有与达内的沟通记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贷款信息等,作为维权的证据。

联系第三方金融机构:学员应联系贷款机构,说明情况并要求取消贷款或提前还款,避免进一步的经济损失。

投诉举报: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